星期三, 十月 29, 2025

每月工作「26天上12小時」,36歲男猝死!眾人看月薪傻了

過去因為過勞而造成的職災事件頻傳,不只是台灣,越來越多國家開始限制每日工作時數,但還是有許多企業無視規定。

中國有位汽車製造廠工人猝死在租屋處,家屬發現他有26天上班時數都在12小時左右,月薪曝光後更是讓眾人傻眼。

根據《澎派新聞》報導,中國36歲的男子王江是比亞迪汽車工廠的員工,他被發現猝死在租屋處。

王江的家屬事後透過他手機工作打卡紀錄發現,他連續上了7天夜班,有6天就上了12小時,2021年11月3日他早上8點下班後,晚上7點又繼續上班,4日零點30分就請假了。

警方推斷他過世時間約在4日晚上7點到10點之間。

王江的家屬透露他2009年就開始在比亞迪上班,2021年才提過有血壓高的毛病,7月他被調到物流單位,工作忙碌,必須上一個月日班再上一個月夜班,月薪不到人民幣7千元 (約新台幣3萬元)。

王江的家屬直指他是因為過勞死。

根據中國勞動法規定,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長不得超過8小時,僱主應該保障勞動者合理的休息時間,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加班,每日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11小時,每月最多只能有12天工作時長11小時。

比亞迪公司明顯已經違法,最後答應賠償20萬元 (約新台幣87萬元) 給家屬,但未對違反勞動法做出回應。

王某的事情令人無奈又心酸!單位的態度更是令人感到無情、冷漠,很多網友不禁發問,用人單位到底是否應當承擔責任?

《勞動法》的規定,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,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。

用人單位應當對員工的健康狀況予以關注,定期體檢、合理安排加班時間,如果沒有盡到注意義務,且超過法律規定的工作時長,出現員工傷亡糾紛,用人單位需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。即便無法確定王某的死亡和長期加班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,從公平的角度來講,法院仍會判用人單位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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